我作主了
去年才买的羽绒服(和别人撞衫了),今年就不喜欢了,小女孩对衣服绝对的喜新厌旧!可是出去转了好几次都没有满意的,眼瞅着一次次降温最高气温已经掉到-10度以下,棉服不顶用,去年的衣服死活不上身,小妮又没时间去,只好我硬着头皮上阵。
小妮人不大,穷讲究不少,回避黑排除军绿,坚决拒绝艳色,长度不能过膝,万万不能和别人撞衫,这些杠杠框得死死的,我还哪有余地?给她买衣服最费事,都多少年了我不敢自作主张买给她,人家不中意,我又何必劳那个神,犯不着费力不讨好。
周六我去商店转了好几圈,腿都遛细了,拍了几张照片准备拿回家让她挑选。衣服看着一样,拍出来的效果又是一回事,看着差不多的就麻烦售货员帮忙试穿,我看效果。正在我举棋不定的时候,妮爸的电话进来了“赶紧整一件回来得了,她现在没工夫去,保不齐就穿了。”妮爸觉得我的眼光也不赖,既然小妮没时间出来转悠,就得接受我买回去的,新的起码还有新鲜劲,咋说都比旧的强。迷茫的时候有个人给拿主意挺给力,行,那我就作一回主!
又进行了一轮筛选比较,选出一件淡蓝色的,样式简单干净,没有字母没有亮片,只有一个毛绒球,能拿下来,穿来穿去还得是简洁大方的,打包回家。心里祈祷着千万别跟别人撞衫,你说又不是明星,撞就撞了呗,自己给自己打气,小妮有模样有身材,撞衫不可怕,谁丑谁尴尬。
晚上小妮回来试穿,效果很好,比较满意,算是过关了。无意中还和她脚上的UGG配上色了,太完美了!
我们俩的代沟早已有之,在这个年龄段我挑选的衣服还能入了小妮的眼不容易,暗自庆幸总算没白辛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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